如果人生来就被赋予了不可剥夺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那么并不危害他人生命与自由的两情相悦的同志难道就没有追求个人幸福的权利么?同志当然应该被赋予恋爱自由,性自由,甚至是婚姻自由的权力。因为这不仅在自然界符合生命的天性,而且在历史上同志行为都是被广泛接受与认可的。
早在古希腊,最广泛和普遍具有社会意义的同志关系是成人世界里的人与青春期少年间的被称为Pederasty的性关系。而巧合的是,在古代中国,最早的根据史书记载,最早的同性关系出现在古代君主与自己的男性宠仆之间,而这些古代君王的男.宠又大多是性未成熟的少年。《史记·老子韩非列传》就曾经记载过一个卫国国君与他的宠譬弥子瑕的故事。
话说春秋时期卫国国君有个男宠叫做弥子瑕。一天弥子瑕的母亲得生病了,别人听说后就跑到卫候宫内告诉他,弥子瑕于是偷偷驾着卫候马车前去问候母亲。但按照卫国的法律,私自驾驶国君马车的人罪会判刖刑(古代一种斩断罪犯双腿的酷刑)。卫候知道这个消息后处于对弥子的怜爱,不忍心治他的罪,就对人说:“弥子瑕真是个孝顺的人啊,为了自己的母亲宁愿犯刖刑!”弥子与卫候同游果园,摘了个桃子吃,尝着十分香甜,不吃完却还给卫候留了一口。卫候就说:“弥子瑕多爱我呀,不顾自己吃而心里只惦记着我。等到后来弥子瑕美貌衰竭,卫候对他的爱意也逐渐没有了。有一天,卫候和弥子瑕为些小事吵架,卫候大骂道:这个可恶的人啊,从前偷着用过我的马车,还把他那吃剩下的臭桃子给我吃。最终卫候还是抛弃了年老色衰的弥子瑕。卫候与弥子瑕的故事说明中国古代社会对同性恋的态度是宽容的,至少对贵族阶层的人来说,同性恋是被允许的。虽然卫候对弥子瑕的薄情不会让人感动多么愉快,但让我们清楚的了解到古人不把同志行为当作一种病,而当作是和异性恋情一样相当自然的一种人类行为。甚至把同志倾向看作异性恋倾向一样,不甚区分。
古希腊的同性恋行为可谓是比比皆是了,尤其实在军队里。古希腊军队中的同志被认为是鼓舞士气,激发战斗力的一种方式。这在中国古代诸侯国的军队里也是存在的。最能反应中国古代军队同志行为的资料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的《诗经·国风·无衣》: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这是描述秦国士兵之间那种战友兼情人的那种感情的诗,诗人虽然不是直抒胸臆。却通过与子同袍,与子同仇,与子偕作这三个感情强烈的句式将战士与情人间不求同年同月生,但求同年同月死的刻骨爱情含蓄却生动的表达了出来。
而在古代希腊,同志行为在军队中也从来不是禁忌,大名鼎鼎的史诗巨著《荷马史诗》中就有故事能够反映。《荷马史诗》中的第一英雄阿基琉斯就有一个同志爱人—帕特罗克勒斯。在特洛伊战争的第一个年头,希腊人因为阿基琉斯不满阿加门龙对自己的自负和傲慢,愤然罢战,导致希腊联军九年都无法捣毁特洛伊城。直到阿基琉斯挚爱的帕特洛克勒斯被特洛伊英雄赫克托耳杀死,阿基琉斯才在失去爱人的悲痛与愤怒中,再次为希腊人参战,杀死了赫克托耳,报了杀基友之仇。
除了在神话诗歌里面我们可以找到同志情感以外,著名的军事帝国斯巴达也是把同志精神放在他们的军事英雄主义传统里面的。古代斯巴达为了保持强大的军事实力,所以将国家变成一个巨大的军营。所有的公民都过着一种货真价实的军营生活。而在这种都是有男人组成的社会组织里,男人与男人之间的同志关系,不难说是司空见惯的了。而斯巴达人为了提高军队的质量与战斗力,更是将这种同志情感标榜作纯粹的斯巴达精神。我们想到,斯巴达军队每次与敌人作战时,表现出的视死如归与慷慨激昂的献身精神,不仅是为了捍卫国家与自由,更是为了保护在身边的同性恋人。著名的温泉关战役中,500斯巴达勇士所表现出的那种大无畏与英勇,那是人间最伟大的爱情给人的力量。
既然同志有着自然与历史所赋予的双重正当性,同志婚姻就更是应该被公开与允许的了,随着西方各大自由主义国家对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所做的努力,已经有美国,澳大利亚,与大部分欧洲国家通过了同志婚姻法案,可以说本世纪的同志运动在世界取得了莫大的进步。